闽教便函〔2019〕416号
添加时间:2019-05-22福建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对新时代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是指导和推动新时代美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南。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的重要论述,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69号)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美育管理机构,形成高校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要深化美育教学改革,加强美育教研科研,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体系,以及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协同培养的育人机制。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并于7月1日前报送我厅体卫艺语处。
联系人:林裕添 ,电话:0591-87091630,邮箱:jyttwyc@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