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网龙杯”
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
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网龙杯”
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
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素养、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决定举办“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分组及参赛限额
(一)比赛分组
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各设3个比赛组别。
1.中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中职专业技能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或专业(技能)方向课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中职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4.高职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5.高职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6.高职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高职院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组比赛;五年制高职后二年课程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新建本科院校(有专科在校生)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课程参加高等职业教育组比赛。
(二)参赛限额
获得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作品,其教学团队所有成员的所在学校不能以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程组的比赛,或以同一专业报名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的比赛。
1.中等职业教育组
公共基础课程组。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每门课程限报3件,其他设区市每门课程限报2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每门课程限报1件。
专业技能课程组。每个专业类的参赛作品福州市、厦门、泉州市限报10件(同一专业限报2件),其他设区市限报6件(同一专业限报2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属中职学校限报2件。专业技能课程二组的参赛作品不能少于上报专业技能课程作品总数的20%。
2.高等职业教育组
公共基础课程组。同一公共基础课程每所院校限报1件作品。
专业课程组。每个专业大类每所院校限报2件作品。专业课程二组的参赛作品不能少于上报专业课程作品总数的20%。
二、参赛对象与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应为职业院校(含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新建本科院校、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在职教师,学校正式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可按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课程组比赛。每个教学团队(2-4人)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学校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鼓励跨校联合组队,但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不得混合组队。
(二)获得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教学团队全部成员不能报名参赛;获得二等奖的教学团队需要至少替换两名成员方能报名参赛。鼓励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教学成果奖主持人以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报名参赛。
(三)教学团队成员所在学校均须在近2年内实际开设参赛作品教学内容所属的专业(须依规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课程,成员须实际承担有关教学任务。以虚假内容或虚假身份参赛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代表队团体奖评奖资格(奖项评出后发现的,依规追回奖项)。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选拔本地区教师组队参赛,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和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新建本科院校(有专科在校生)、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负责选拔本校教师组队参赛。
三、参赛作品及材料
比赛不限专业和课程,参赛教学团队选取常规教学中一门课程在一个学期中符合要求的教学任务作为参赛作品,完成教学设计,组织实施课堂教学。教学内容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应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涉及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还应对接有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的选用和使用必须遵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要求。鼓励各地各校推荐落实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标准、体现劳动教育特色、疫情防控相关的思政、医药卫生类教学内容、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专业、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实施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效果良好的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材料包括实际使用的教案、3-4段课堂实录视频、教学实施报告,另附参赛作品所依据的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详见附件1)。
四、比赛办法
根据参赛作品情况分为若干评审组。各评审组均采取先网络初评后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网络初评时,专家按照评分指标(详见附件2)对参赛作品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决赛的作品及拟获得三等奖的作品。决赛时,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实施报告、针对抽选内容进行无学生教学展示、回答评委提问(详见附件1)。综合评审参赛作品材料和教学团队现场表现,确定比赛成绩。
决赛原则上采取现场评审方式进行,如因疫情影响,将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不超过参赛总数的10%、15%、25%,并从各组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参加202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6个(中高职组各3个)。
(二)获得省赛一、二、三等奖的,由网龙网络公司提供每件作品5000元、3000元、1000元奖金奖励教师;代表福建省参加国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件获奖作品由省教育厅奖励所在学校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并由网龙网络公司提供每件作品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金奖励教师。
(三)我厅将根据2020年全国职业院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要求及省赛成绩,择优推荐教学团队代表我省参加国赛。
六、材料报送
(一)大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上传工作以参赛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网址:www.fjzyjy.com)中“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专栏进行,各代表队用户名详见附件3,初始密码加入技术支持群后咨询工作人员。各参赛代表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参赛代表队的网上报名和作品材料上传工作,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直接报名和作品材料上传。
(二)各参赛代表队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并将《“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汇总表》《“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附件4、5、6)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0日前报送至省电教馆。
(三)各参赛代表队于2020年7月28日前,完成相关参赛作品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八、其他
本次全省大赛由省电化教育馆具体承办,有关信息将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上公布。省电教馆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1-62721034,电子邮箱:490899185@qq.com,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馆503(邮编:350003)。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591-87091243。大赛官方网站技术支持QQ群(1群:891420257,2群:811852537)。
附件:1.“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比赛参赛作品材料及现场比赛要求
2.“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比赛评分指标
3.“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比赛各代表队用户名
4.“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
5.“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比赛参赛汇总表
6.“网龙杯”2020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
能力比赛区域性比赛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