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及时通知各院系毕业生符合条件,积极参与评选。
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docx
威尼斯87978797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