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转发闽教办科〔2018〕5号
添加时间:2018-05-08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
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
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应从严审核把关。下半年,我厅计划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我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高校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高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1.各高校于5月31日前报送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和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请项目负责人和高校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备注栏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项目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3.教改专项与其余项目分开报送,教改专项结题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其余项目报送我厅科技处。 科技处:吴舒伟,0591-87091238,jytkjc@fjedu.gov.cn; 高教处:许广丽,0591-87091268,jytgjc@fjedu.gov.cn。附件:1.2018年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 结题汇总表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 (主动公开)